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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你英语翻译_我很喜欢

tamoadmin 2024-09-05 人已围观

简介1.男朋友不思进取,但我还很喜欢他,怎么办?2.男朋友说不爱我了,但自己很喜欢他,这该怎么办?3.写我和动物的作文要有互动4.本人特别喜欢看些恐怖片~`如丧尸类~`越恐怖感觉看起来越带劲~`我很担心这是不是自己心理不正常啊?5.我总是很喜欢粘着男友,喜欢冲他撒娇,时间久了他会烦我吗?6.如何以“姐姐 我真的很喜欢你”写一篇病娇文?这就是暗恋啊,很正常的,现在你们都还小,保持现状比较好,没必要捅破。

1.男朋友不思进取,但我还很喜欢他,怎么办?

2.男朋友说不爱我了,但自己很喜欢他,这该怎么办?

3.写我和动物的作文要有互动

4.本人特别喜欢看些恐怖片~`如丧尸类~`越恐怖感觉看起来越带劲~`我很担心这是不是自己心理不正常啊?

5.我总是很喜欢粘着男友,喜欢冲他撒娇,时间久了他会烦我吗?

6.如何以“姐姐 我真的很喜欢你”写一篇病娇文?

我很喜欢你英语翻译_我很喜欢

这就是暗恋啊,很正常的,现在你们都还小,保持现状比较好,没必要捅破。长大了有机会再说,或者到时你已经找到更好的了。。

我建议你多看看张小娴的书,挺有道理的说

一场像暗疮一样的暗恋 - 张小娴

暗恋和暗疮,是同样苦涩和卑微的。

谁不曾轻轻地暗恋过别人?说自己从不暗恋别人的,只是不想承认有过那么无助的爱。

暗恋通常在年轻的时候发生。年轻时,我们有许多青春与情怀去享受一段暗恋,也有能力去复元。等到年纪一大把才去暗恋别人,那是跟自己过不去。三十岁时的暗恋,就等于三十岁才长出第一颗暗疮。虽然,你会说这是青春的象征,那颗暗疮却终究是不适合的。

暗恋应该是跟暗疮的岁月同生同死的。我不想暗恋别人,我只想被人暗恋。可是,从来也不是我选择了暗疮,而是暗疮选择了我。它在我脸上横行无忌,我暗恋的那个人,也在我心里如此折磨我。

暗疮可以吃药,暗恋却像山洪暴发,任何一种抗生素也拯救不了。努力去忘记暗恋的对象,就好比用手去挤暗疮,痛楚而徒劳。

满脸暗疮让我们自卑,暗恋却是在自卑之中获得快乐。然而,当最后一颗暗疮在脸上消失的时候,暗恋也该终结了。那些日子,毕竟是属于青春的。

单向的爱情

一个男人说:

“我觉得单向的爱情浪漫,一个人为另一个人付出,不期望回报,付出的过程也是享受……一个人品格高尚才可以接受这样的爱情。我爱你,但当你不觉得我是最佳选择时,我仍然关心你,珍惜你。”

 不期望回报?谁说的?世上最幸福的爱是双向的爱情,无可奈何,才变成单向。

我们爱一个人,都是希望有回报的,除非是自虐狂。

所谓 暗恋 ,只能维持一段时间,对方完全无动于衷的话, 暗恋 的人还是会自动消失的。

所谓“付出过程也是享受”,那已经不是单向的,对方必然在某个瞬间对你流露过一丝怜爱,回报过一个深情的笑容。在她寂寞时,她也曾找你相伴,在另一个男人让她伤心时,她也曾对你说:

“如果我能爱上你就好了。”

她必然是抛过这一种媚眼,才令你振奋,以为她不是不爱你,而是不能去爱你,一切只是时间问题。

于是,你痴心一片,希望感动她。谁说不希望回报?多少年来,对方连媚眼也未曾抛过一个,你仍然不死心,只是傻瓜而已,有什么浪漫?

一直单恋别人,十几年或几十年不变的,也许不是痴心,而县遇不到更好的。

男朋友不思进取,但我还很喜欢他,怎么办?

女生有些小心眼很正常,同学之间应相互宽容、相互关心、相互帮助。

根据一些同学的提问,我归纳了一下。新生入学报到时主要要准备如下东西、要注意如下事项:

1.相关证件。包括:、录取通知书(入学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党团组织关系证明(介绍信)、一寸登记照若干张(可以多带几张,以备它用),等等。这些很重要,一定不要忘记。另外,把父母、爷爷奶奶即各个近亲的姓名、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业和职务搞清楚,填下来,到学校要填各种表格,有的表格需要这些信息。

2.钱和卡。上学要交学费和住宿费(分别为每年4500-500元与1000元左右),合计要6000左右(个别专业可能要高些,如艺术类专业)。因为新生出门较少,没有什么旅途安全经验,建议少带现金(但千把块钱还是要带的,以备一些不时之需)。可以在家中先办一张或储值卡用于交学杂费等。有的学校会给你寄一张卡,让学生把钱存在其中,你可以用这张卡,也可以不用。如果家庭条件还可以,办一张,把它关联到父母亲的储值卡(如工资卡),每月刷卡后直接从父母亲的卡中扣款,这样的好处是方便、安全。但如果你不想让父母亲知道你的消费情况,可以自己在老家办一张储值卡(让父母亲往里冲钱),然后办一张与之关联。也可以到学校再办储值卡与,但这样你父母亲异地往你的储值卡打钱时要付手续费。

3.一般情况下,各个学校都要配发一些学习和日常生活用品,这些东西不是无偿给你的,都要你花钱购买。学校发的物品质量都很次而且贵,建议学校发的东西如果可以不要就尽量不要,能自己买的就别买学校发的,有些生活必需品则可以在离开家时先配好,免得到学校后由于人生地不熟不好买。

4.衣服被褥。你平常穿的衣服,春夏秋冬各季的,都要带,除非学校距你家乡很近或者父母亲有机会出差来学校给你带东西。内衣和袜子至少要两三套,各季的外衣至少也要两套。如果你现在生活的地方和要去上学的城市的地理气象与生活环境是否相似,那么准备的东西和在老家差不多;如果相差太大,就要带些那个城市需要的衣服(例如,如果你生活在北方,但上学的城市在南方,那么太厚的保暖内衣裤就可以不带了)。被褥也是这样,夏天去学校,可以带一床薄被(如毛巾被),厚被子可以自己带,也可以到学校后再买。席子可以到学校根据床宽购买合适的,床单和枕头(枕套)可以自己带也可以到学校再买。

5.洗漱生活用品。要带牙膏牙刷、毛巾、漱口杯、香皂肥皂、洗发水、梳子、手机(看家庭条件)等,以便在途中和到校后就能使用。男生要带剃须刀、女生要带各种女和洗面奶等。至于洗脸盆、晒衣架、拖鞋、雨伞、水瓶、指甲剪、剪刀、小刀、台灯之类的东西就不一定要带了,有的学校会发,就算不发自己买也不贵(这些生活用品到了学校买也很方便,而且到时候和舍友一起去买还能快速缩短距离)。条件可以时,可以带个照相机,为自己和同学照照相,也是人际交流的一种很好方式。

6.学习用品。可以带几支水笔、本子、字典、词典(英汉汉英词典等,包括功能强大的电子词典)、书包(背包)。如果学校没有不允许,你家庭条件许可的话,可以带笔记本。但最好不要带,尤其是当你迷恋上网或者玩游戏的时候,带笔记本会影响你的学习和生活以及和同学的正常交往。另外,还可以预备一些生活中用到的药或创可贴之类,虽然不一定会用到它们,不过等需要的时候随手可以找到也很方便。

7.旅行箱。如果家庭条件不是特别好得钱花不了,不需要买太贵的,毕业后可以买更好的。箱子可以大一些,能装下自己的衣服及平常不是常用的生活用品和学习用品即可。但不要过分大,免得不好携带,到学校在宿舍也不好放。一般以80公分左右长、50-60公分宽为佳。

8. 如果可以的话,带点家乡的特产,不是一定要去给老师,而是给舍友或班上同学吃,毕竟你有四年的时间和他们在一起,越早熟悉越好。

10.如果坐火车的话,可以凭录取通知书(入学通知书)享受学生票优惠。

11.一点小建议:大学学习勇攀高峰,加入社团量力而行,大学社会实践多多益善,尊敬老师有难必问,同学相处宽容大度,大学恋爱不鼓励也不反对。

12.入学测试和体检。有的大学在新生报到后一段时间内,要组织几门文化课的新生入学测试,对考试成绩和高考成绩有较大出入者要进行重点核查。如果你考试没有,不要有任何担心。考试范围和难度不会超过高考,考得好坏无所谓。体检也很容易过,除非你有不符合入学要求的重大疾病而且在高考体检时又使了花招,一般是不要紧的。只要你高考时正常体检、正常考试,这两项都没有问题,现在可以放心玩!

当然还有另一种入学考试,那是为各种分班做做准备的,比如英语成绩好的学生分到英语快班。

13.新生军训。大学新生要进行军训,军训一般只有两个星期。按照《国防教育法》的规定,组织学生进行军训,这是贯彻国防教育法的具体行动,是推进素质教育、为国家和军队培养造就高素质国防后备力量的重大举措。参加军训可以增进同学友情,应该积极参加。如果身体条件不许可,应该尽早跟辅导员或班主任讲清楚,以免发生意外。

14.宿舍是在你去之前就安排好的,这个不用担心。住宿条件有好有坏,不要太拘泥于这个,主要是要和同舍同学友好相处。不要以为住宿条件差就不能适应,人的适应性是非常强的,而且不太好的生活条件对你以后的成长和工作、生活很有好处,不管你的家庭是多么富有!

15.专业不理想,调换专业。一般学校进校一年后都可以调换专业。调换专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因为在原专业很难学下去,学校会帮助你换一个好学一点的专业(但一般不是很好的专业,也不是热门专业);另一种是你想换一个你心仪的其它专业,这种时候一般都要由你要转入的专业所在院系进行资格考试,考试合格才能转入,有的学校还要交一笔费用。

男朋友说不爱我了,但自己很喜欢他,这该怎么办?

这样时候,你还能怎么办呢?

明明知道他不思进取,你还喜欢他。想想,我也是醉了呢?我有点不明白,你到底喜欢他什么呢?颜值高吗?在我想来,一个不思进取的男人,颜值再高也没有用吧。他又不靠脸吃饭的。就是是明星,人家都努力得要命。现在,对于女人来说,不思进取都会被淘汰了。何况是一个男人呢?想来,你的男朋友责任心也不重的吧!这样的人,我想说你怎么有勇气喜欢他呢?

这个男人,代表的将是你以后的一生的。除非,你有办法改变他的想法。让他改变,为了你而改变。看看你自己魅力了,如果你还不足另他为你改变的话。想必,这个男人对你的喜欢,也是有限了。这样的他,怎么值得你托付一生呢?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

女人这一生,最怕嫁错郎了。那是一辈子的事情,不要到时候结婚了,再后悔就来不及了。这个社会,对女人还是做不到公平平等待遇的。一个男人离婚了,只要他有钱,要找什么样的女人没有。可是对于一个离了婚的女人来说,就掉价了,就变成了二手货了。除非,你本身就是一个很优秀的人,长得漂亮,能力又好,那就另当别论了。

一个家庭需要承担的事情是很多的,多到你无法想象的。在婚姻生活总,关靠你的喜欢那是一点用都没有的,给不了你想要的生活。在当今社会中,一个责任心不重的男人,你觉得靠得住吗?

自己要好好想清楚的,看看这个男人到底值得不值得呢?世界上,是没有后悔药的~~

写我和动物的作文要有互动

我想大家应该都明白,恋爱从来都不是一个人的独角戏一直以来都是两个人来决定的,不管是开始一段恋爱还是结束一段恋爱,双方的意见都格外重要。只不过分手可能只需要一个人动了念头并付出了行动就没有办法继续下去了,哪怕另一半死活不同意、死缠烂打,只要对方不回心转意,这段感情也没法维持了。

就像你现在这样的情况一样,你的男朋友已经说了不爱你了,而你现在还是很喜欢他,我能想到他的这句话对你来说是很大的打击,但是不管怎样你还得坚强的面对,这不是回避就能解决的事情,即便你再不想承认他对你的感都已经消失了。既然感情已经出现了问题,那就需要赶紧去想办法解决,而不是整天哭哭啼啼的以泪洗面,独自伤感只会让你自己一直处于被伤得情绪中,并不能起到任何的作用。

因为我也不清楚你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会这样说,我也不知道你的自尊心还会不会允许你挽留他,但是如果我的男朋友跟我说分手的时候我还很喜欢他,我是会尝试着去挽回,那种情况下面子对我来数根本不重要,哪怕我本身也是一个十分骄傲、不愿低头的人,但是为了爱情我会选择退让一步,但是也就仅限于一步,我会给自己一次机会,如果这一次他没有同意跟我复合,那我就不会再打扰他了。

所以我觉得你现在可以尝试着去挽留他,至少要搞清楚你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才会让他说出不爱你这样伤人的话。只要你为了你的这段感情做出努力,不管最后他是不是会回心转意,你都不会留有遗憾,不至于多年以后回想起来的时候说如果当时努力一下是不是会有不同的结果。我们的人生中来来走走的人有很多,不要因为一个过客给自己留下终生的遗憾。

本人特别喜欢看些恐怖片~`如丧尸类~`越恐怖感觉看起来越带劲~`我很担心这是不是自己心理不正常啊?

篇一:我与动物的故事

  阿姨家一条小猫,名字叫小白,我很喜欢它。它全身的毛大部分是白色的,只有四只小爪和尾巴尖是红色的。它有一岁大了,虽然不是有名的猫种,但它非常可爱,小白生活在不远的莲花菜市场。

有一次,我去了菜市场,我一进菜市场就四处找小白,小白不知在哪里蔵着,突然看见了我,疯狂的向我扑来,尾巴摇得就像小手的招唤,这表示小白非常高兴。然后它已站立的姿势爬在我的腿上,眼睛看着我,好像在说:“小主人,抱抱我。”

我抱着小白到了市场外上玩,一个陌生人走了过来,小白看见正要去挠那个陌生人,我急忙抱起了小白,这才没挠到陌生人。我对小白说:“小白不可以随便咬人,要做个乖猫猫。”过了一会儿,我的同桌来找我玩,我的同桌小白都认识,小白看见她叫个不停。好像非常欢迎的样子。

我发现它吃东西的时候和别的小猫不一样。别的猫的吃东西的时候感觉非常斯文,而小白却像电视里的狮子一样,非常的凶猛。阿姨对我说:“小白吃东西的时候,别去它的跟前,小白很护食的。”

记得有一次,我捉了一只狗,把狗放在院子里,小白看到狗就逃走了,我和阿姨急忙跑上去追,我本来是想试探一下小白有没有耐心,结果我等了很长时间也没有等到小白和小狗回来。我正准备回家,看见小白在大门口,而小狗就跟在他后面。实际上有时猫是一种非常有耐心的动物,而且还非常有灵性,而且小白也不像其他猫一样,与狗不睦。

猫,是我们人类忠实的朋友!我希望我们大家行动起来,共同保护和爱护这些动物,因为动物是我们人类的最好的朋友。

篇二:我与鼠的故事

  我们家养了两只鼠,一只白色,一只**。白色的那只叫“白白”,**的那只叫“”。它们长得可爱极了!粉红色的鼻子,小巧的嘴巴,一对尖尖的耳朵,短短的尾巴,还有那软软的毛,摸起来十分舒服。它们生活在一个双层笼子中,中间用楼梯连着,笼子下层有转轮、食槽,还有磨牙用的小木块,上层还有一间小房子,很有趣。

去年暑,妹妹来我家玩。她看到了这两只鼠,很兴奋,我们俩经常合伙搞“恶作剧”,比如:把鼠的小房子反个边,让它找不着房门;把楼梯拆下来,让鼠以为楼梯还在,结果“跳楼”了……

最让我记忆深刻的一次是我和妹妹胆大包天地将鼠放了出来,让它们在我的书桌上乱跑,拉了许多屎。我们认为很好玩,那天妈妈正好去上班了,本来是叫我们俩写作业的,可我们一玩,就忘了时间。看着鼠在我的书架、书桌上跑来跑去,我和妹妹一脸的兴奋。我们不停地给它喂食,它们抢食的时候可爱极了……就在我们玩得最起劲的时候,门“吱”地一响,妈妈回来了!槽糕,妈妈一定会骂我们的。果然,妈妈地批评了我们一顿,还罚我们搞卫生。

第二天妈妈也要上班,我和妹妹为了再看到鼠们可爱的样子,竟然又把鼠放了出来……

瞧,这就是我和“白白”“”的故事,它们真的非常可爱,所以让人百看不厌,特别是我把它们放出来的时候,真希望它一直都很乖呀!

篇三:我与狗的一段经历

  自懂事至今起,在我身边发生了不少危险的经历。其中最难忘的,莫过于九岁时被狗“追杀”的事了。

记得那天,刚完成作业的我下楼找伙伴玩。可是,他们都不在,我心灰意冷之际,地踢起一块石头。可石头却迎头打中了一只在街上觅食的狗。此时,只见它怒目圆睁,像一团燃烧的怒火,迅速向我扑来。在你追我赶的途中,我忽然发现地上有许多遗弃的矿泉水瓶。我急中生智,双手立马抄起水瓶,一个个地向狗扔去。果真,水瓶击中了狗的背部。只见它痛得嗷嗷大叫,更加愤怒地瞪着我,它不管我的阻挠,继续向我扑来。我想:只有向家的方向跑,才是上策。于是,我一鼓作气,拼命地跑回家。渐渐地,与狗拉开了距离。可能狗疲于奔命,在没有心思“追杀”我了。

回到家后,气喘吁吁的我急忙打开窗户,张望狗的去向。奇怪的是,映入我眼帘的是两只一大一小的狗在互相依偎,结伴前行。细看之下,原来小狗旁边的正是刚才追杀我的那只大狗。

哦,我终于明白了,那大狗便是小狗的母亲,方才我踢石头时不小心踢中了母狗,它误以为我要对付它们。因此,母狗便向我穷追不舍了。

我与狗的这段难忘经历,至今我还记忆犹新。回想起当时被狗“追杀”的情景,更多的不是恐惧,而是感触良多。狗对我的追赶与怒号表达了它竭力保护亲人的情感。

我深深地明白到:动物和人一样,都有自己的爱憎和情感。如果遭受到外界的侵略,为了保护家人的安全,都会奋不顾身,与之对抗,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这种与生俱来的爱是多么伟大啊!

我总是很喜欢粘着男友,喜欢冲他撒娇,时间久了他会烦我吗?

我认为只要能分清**和现实,喜欢看恐怖片是很正常的。原因我认为有几个方面:第一,人总是具有好奇心,想知道原因或者答案,知道了以后就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恐怖片往往能满足这种好奇心和这种解惑的感觉。第二,人类往往有一种倾向,就是想看到同类被虐待的情景,不管你是不是同意这个观点,但这种倾向是的的确确存在的,只不过程度不同,喜欢看恐怖片有这方面的原因。第三,我还认为我们的生活比较平淡,看一下恐怖的片子能增加一些刺激啊。第四,恐怖片很多主题都是宣传做人要正直(比如鬼片),做人要勇敢(比如丧尸类),给人也有很多启发。

以上是我看恐怖片的几点感受,希望对你有帮助!

如何以“姐姐 我真的很喜欢你”写一篇病娇文?

撒娇这个行为有时候会很讨喜,有时候会让人觉得反感。那么我总是很喜欢粘着男友,喜欢冲他撒娇,时间久了他会烦我吗?我觉得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看你是因为什么事情撒娇

尽管撒娇的对象是你的男朋友,但是也要看你是因为什么事情撒娇的。如果是平时生活中的小事情,那么这样的撒娇是没问题的,是会增进彼此之间的感情。但如果你是想通过撒娇这个方式,让男朋友纵容你,甚至让男朋友帮你做各种各样的事情,那么我觉得这个撒娇就是有问题的。时间长了,男朋友会觉得你作,会觉得你不真实,会觉得你是想通过撒娇这个方式,利用他帮你做事情。

(2)每个人都应该有属于自己的空间

经常喜欢粘着男朋友,希望自己天天都和男朋友在一起,这个行为,虽然短时间内会增进两人之间的感情,但是时间长了,彼此双方的情绪是会崩溃的。因为每个人都应该有属于自己的空间,而不是时时刻刻地粘着一起。距离不仅能够产生美,更能够给彼此之间留有一定的空间,去思考去成长。所以一定要保证彼此双方有属于自己的空间情况下,再去选择粘在一起,会比较好。

所以我认为,喜欢粘着男朋友这点需要改变,应该给彼此一定的私有空间。喜欢冲他撒娇这点就要看是因为什么事情撒娇的了。

另外:其实不管是喜欢粘着男朋友,还是喜欢冲男朋友撒娇,在情感的交流过程中,一定要保持一颗真心,真诚相待。真心相待这个方式比任何方式的行为都能更加稳固感情。以上就是我的观点,如果你有其他想法,欢迎大家一起交流。

示例范文:

“姐姐,我真的很喜欢你,你别不要我……”

程最突然上前,自背后环住我,我没回头,也没推开。他大着胆子用脸颊蹭我的脖颈,温热的呼吸和柔软的触感。

我声音中带着笑,“程最,我男朋友还在外面等我。”

他身体僵了一下。

我歪过头看他,呼吸相闻的距离,他凌乱柔软的头发贴着我的皮肤,我的嘴唇几乎要碰到他苍白的脸颊。

我饶有兴味,“程大少爷不是最讨厌小三吗?”

他抱着我的手紧了紧,病号服下的身体轻轻颤抖。

我拉长了声音,呼吸尽数喷洒在他脸上,“那——你现在是在干吗?”

“别……别这样……”

这怎么够呢?

我笑出了声,凑得更近,忽然朝着他的耳朵吹了口气,他一如既往地怕痒,我趁机挣脱——

“松开啦,”我牙齿间咬出两个字“小、三。”

——

我父母死得早,留下我和姐姐两个人相依为命,姐姐早早辍了学,拼命赚钱供我读书,天不亮就出门,凌晨回家,恨不能一个人掰成两个用。

我也很争气,以全市第一的成绩进了市里最好的初中,又以全省第一的成绩升入省里最好的高中。

如果不是那个夏日炎热的下午,一个穿着校服的男孩敲响了我家的门,我大概会一直以为姐姐供我上重点初高中的钱是她一天打七八份工挣来的。

彼时我刚收到省一高的录取通知,高兴地在床上打滚。

有人敲门,我以为是姐姐提前下班,把鲜红的通知书藏在身后,收起脸上的笑容,踢拉着拖鞋迫不及待要给她一个惊喜。

门开了,站在门外的是一个陌生的小男孩,他双目通红,显然刚哭过,看向我的目光仇恨中夹杂着厌恶,“你姐在哪儿?”

我上下扫视他一圈,看起来是个初中生,穿着校服,瘦瘦高高的,皮肤很白,五官深刻又精致。

我嗤笑一声,“你谁啊你?”

男孩看了我一会儿,忽然冷笑一声,“你是真不知道还是装不知道?还是说,宋曦那个婊-子瞒了亲妹妹五年?”

我眼神冷了下来,“你才多大,嘴这么臭?”

我欲关门,他伸手拦下,“现在给宋曦打电话,问她在哪儿。”

命令的语气和恶的态度让我莫名其妙,“你有病吧,你说打就打?”

男孩攥紧了拳头,像是在极力忍耐着怒气,“一小时前我爸和我妈吵了架后出门,现在我妈在医院,我联系不上他。”

我听懂了他的意思,他说他爸出门是去找我姐了,他还说我姐插足她父母的婚姻,五年。

可这怎么可能呢?

我觉得好笑,凭什么我要因为一堆莫名其妙的话去怀疑姐姐?

男孩垂下眼眸,长长的眼睫遮住了他愤恨的目光,眼圈红红的,看起来有些可怜。

我转身进屋,将录取通知书放好,又找出张纸写了串号码,塞他怀里,“我没有手机,你自己打吧。”

关上门,我盯着桌上的录取通知书发了很久的呆。

成年累月的夜不归宿,有时几个星期见不到一面,家里的抽屉里永远有足够我花的现金,工作的具体内容成谜,两年前全款买了房,只是打工这么简单吗?有些我一直不愿意面对的事情,被这个不速之客强行扯出了水面。

晚上姐姐回家,我迎上去,“今天怎么这么早?”

姐姐站在玄关处,大红色长裙摇曳,腰肢纤细,她脱下细高跟,笑道,“感应到你想我了,就早早地回来了。”

我攥紧了手指,没头没脑地开口,“姐,怎么从来没听你提起过你的工作啊?”

姐姐穿拖鞋的动作明显一滞,“你这是——又听对面王阿姨乱嚼舌根子了……”

“下午有个男孩来家里了……姐,我不小了。”

“琦琦不是你想的那样,那小男孩是……”

“他说五年了,从爸妈走之后开始的是吗?”

仿佛遮羞布猝不及防被人揭开,姐姐妆容精致的脸上闪过一丝狼狈和无措,“琦琦你听我解释……”

心钝钝地疼,我几步走上去将录取通知书放在她手里,轻轻拥住她,“姐姐,你一直瞒着我,是不是怕我知道了真相后会怪你,还是怕我在邻居同学面前抬不起头?”

“不会的,那个小男孩和他的妈妈会怨恨你,邻居会在背后指责你,可我没有这个资格,姐姐,我是你养大的,那些钱是你赚给我花的,所有人都可以骂你是小三但我不能。”

“我永远站在你这边。”

姐姐难掩眼中的讶然,“琦琦……”

我不知道那天下午发生了什么,姐姐对那一家人做了什么,她不愿说,我便不问。

我记得姐姐接过录取通知书拿在手里看了许久,抬头看我,眼睛里蒙了浅浅的雾气,“琦琦,我们,不只是交易。”

“……我喜欢他。”

因为这一句话,劝阻的话滞留在喉间,我垂下眼眸,笑了笑扯开话题。

后来我一直在想,如果这个时候我劝她放手,是不是结局就会有所不同。

这个兵荒马乱的夏日的午后犹如一段和谐乐章中不起眼的小插曲,暑很快过去,新学期开始,高中的课程繁杂,我很快投入了紧张的学习中。

高一下学期的第一堂课,班主任老张满面红光地走进门,“新学期啊,咱们班也迎来了新面孔。这位同学啊,非常厉害,连跳两级,并用寒时间学完了高一上学期的全部内容。”

全班哗然,惊叹声此起彼伏,跳级什么的,从来都是听说。

同桌钱小艺戳戳我的胳膊,幸灾乐祸,“宋琦,来的是个学霸,你第一的位置恐怕要保不住了。”

“好,现在我们欢迎新同学的加入。”

老张带头鼓掌。

我没抬头,仍是埋头做题。

今天的掌声仿佛格外热烈,还夹杂着女生的小声欢呼。

钱小艺猛摇我的胳膊,“我去我去我去,这么帅的脸是真实存在的吗?别写了别写了快看!”

我蹙眉看去,赫然与新同学对视。

茶色的眼瞳扫过整个教室,没什么特别的反应。

我一愣。竟然是那个小孩。

“我叫程最,前程的程,最好的最。”

新同学淡淡开口,眉目疏离。

不过半年没见,他高了不少,一高肥大的校服穿在他身上不觉臃肿,倒显得身形更加瘦削。

老张大手一挥,“你去坐宋琦旁边,你们两个水平相当,方便交流问题。宋琦,程最比你们都小,你平时多照顾他。”

钱小艺大声抗议,“老师那我呢?”

老张摆摆手,“班里的空座位你随便挑一个吧。先换位置,快,下课再收拾书。”

钱小艺心有不忿,却不得不从。

程最从讲台走下来,背着双肩包,精致的脸孔还未褪去稚气,神情冷淡。

不免又掀起一阵骚动。

换到我身后的钱小艺瞬间忘了抢座位之仇,小声,“啊啊啊小家伙长这么可爱,头顶毛茸茸的,好想rua啊啊……”

“……”

本以为和程最的同桌生涯会格外艰难,毕竟半年前的事历历在目。可没想到,他对过往只字不提,对我亦称得上是和善。

“定义域和值域写反了。”

身旁的人淡声提醒。

“哦哦,谢谢。”心不在焉的时候果然不能写数学题。

他看起来好像放下了一切,下课我跟钱小艺聊天时他还插了两句,后来他问我一道物理题,我指指身后,“不好意思啊,我现在没空,钱小艺物理不错,你可以问她。”

他放的下,可我放不下。

说到底是我姐姐插足他的家庭,他坐旁边之后我感觉呼吸都不自在了,空气中弥散的都是尴尬的气息,他要是像上次那样冷着脸估计我会觉得和他相处舒服些。

程最没去问钱小艺,他看我一眼,将那道题拿了回去。

中午放学,我习惯在教室学会儿习再走,同学们陆续离开,教室里很快剩下了我和程最两个人。

对,这小孩也没走。

意识到这件事后我再也学不下去,站起来收拾书包准备回家。

“现在有空了吗?”程最猝不及防地开口。

我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他是说那道物理题。

“呃……太晚了,先回家吃饭吧。”我自觉拒绝得十分委婉。

“张老师说让你照顾我的,不是吗?”程最锲而不舍。

少年眼睫微垂,鼻尖到下巴的弧度线条流畅,尾音上扬,听上去竟有几分可怜巴巴的意味。

拒绝的话再也说不出来。

本就是我们欠了他的,我想,我别扭个什么劲,多补偿他一些才能减轻负罪感不是吗。

于是我给他详细讲完了那道物理题,又把物理笔记借给他看。

程最眸光专注,听的很认真,道了谢后他说,“时间不早了,我请你吃午饭吧,一高附近有一家黄焖鸡米饭味道不错。”

我连忙拒绝,“不了,我平时都是回家吃饭。”

程最低头整理文具,看不清表情,他好像轻笑了一声,“你家里有人在吗?”

我一时语塞,回家吃不过是搪塞他,姐姐早出晚归,我又不会做饭,一日三餐要么在学校食堂吃,要么在校外随意解决。

“走吧,”程最伸手接过我的书包。

“哎……”我跟上他,“……你不背书包啊?”

程最走在前面,没搭话,粉色的双肩包被他单手拎在肩上,画面看起来十分违和。

我跟在他身后走出教室,想拿回书包拔腿就跑,却见冬日暖阳洒在他微卷的短发上,浅色的书包带上泛着粼粼的光。

——这是第一次有男生帮我背书包。

理智告诉我今天的程最和半年前的他相差甚远,该提防的,可我看着面前少年瘦削笔直的背影,和那个萌哒哒不协调的粉色书包,竟然觉得有一丝无措。

——6.30的第二波更新——

学校门前就是小吃街,“孙大娘盖浇饭”的招牌朴实又亲切,程最体贴地为我开门,我脸色微红,小声道谢。

店里人不算多,孙大娘热情地招呼客人,“琦琦来了,今天吃什么?”

对上程最疑惑的目光,我不好意思道,“我经常来这儿吃。”

他轻笑一声,“……平时不都是回家吃吗?”

我装听不出来他话里的揶揄,冲孙大娘道,“要两大份黄焖鸡米饭。”

“等着,”孙大娘打量了会儿我身旁的程最,“这是……你弟弟?”

都怪程最长得实在显小,被人猜是姐弟也不奇怪。

“是我同学。”我忙否认。

“弟弟么……”程最低头笑了下,眼神晦暗不明。

孙大娘上菜的时候不忘关切地问候我,“老样子,知道你吃不饱,送一份米饭。”

“哈哈……谢谢大娘啊。”我干笑两声,不知道为什么并不想去碰送的那份米饭。

为了表示友好和谦让,我将米饭推给程最,“大娘看你正在长身体,专门送的。”

“你点的是大份,足够了。”程最眉眼弯弯,似乎有些忍俊不禁。

我忽然反应过来,为什么我会觉得不好意思?为什么我竟然想在这小孩面前隐藏自己的饭量?

于是我把那碗米饭放到面前,像往常一样,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当好干饭人。

十五分钟后,我打了个嗝儿,程最看着我面前空空如也的一个盘子两个碗,愣了一下,到底是没忍住笑意。

他笑起来很好看,浓密的睫毛敛着茶色的眼眸,嘴角上扬,深邃的五官一下子鲜活起来。

我一窘,不自觉摸了摸鼻子。

程最忍着笑宽慰我,“……你这还好,也就是正常食量。不过你这么瘦,还真是看不出来。”

我脸一红,没过脑子嘴里就吐出两个字,“……谢谢。”

程最一愣,笑得更欢了,笑完了一本正经地回,“不客气。”

话刚出口我就想头也不回地夺门而出,谢谢是个什么鬼?谢他夸我干吃不胖吗

——7.1更新——

就在我内心疯狂活动的时候,程最已经吃好站了起来,“我去结账。”

我拦下他,“我姐给我在这儿办了卡,钱从卡上扣过了。”

程最身形一顿,“……好吧,改天请你吃别的。”

这一顿饭吃得还算愉快,再相处起来起码不尴尬了,抛开两个家庭之间复杂的关系,程最也算是个面冷心热的好同桌。

他的确很聪明,因为跳级的缘故很多东西学起来比较吃力,我稍一点拨他又会恍然大悟。

就这么和谐共处了几天,或许是彼此熟稔了的缘故,程最变得爱笑了许多,明明刚来时他还是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

就像是现在,小少年眉眼弯弯地看着我,“为什么你喝钱小艺买的奶茶不喝我的?”

眸若晓星,长睫如羽,是笑着的,语气却透出些许的委屈。

可能是为了回报我给他讲题,这些天程最变着法地给我买吃的,有时是一些小零食,有时是一杯奶茶,但我从没接受过。

“我不喜欢茉莉味。”我说。

程最声音幽幽的,“……昨天我还听见你跟钱小艺说你最喜欢茉莉味的奶茶,甜而不腻。”

“额……”我想了想,“昨天喜欢,今天不喜欢了。”

程最把奶茶塞书包里,看起来有点生气,“宋琦你这人真是——始乱终弃喜新厌旧见异思迁。”

后排正在喝水的钱小艺呛了一下,猛咳几声后竖起大拇指,“……成语学的不错。”